“不加钱不给车” 谁给的霸气?
【事例回顾】“不加钱就不给车,这不是趁火打劫是什么?”消费者董女士告诉记者,“这台车是给我儿子的礼物,总不能‘姗姗来迟’,实在是拖不起。为了能尽早提到他喜欢的蓝色,只好加了1.5万元。”
近两年,一些汽车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于某些紧俏型轿车急于提车的心理,肆意加价售车。在厂家指导价外,要求消费者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少则三五千,多则三五万,且不给任何收费凭据;有的采取变相加价的方式,收取异地提车费,或强制加装数万元的装饰,但实际价值不超过数千元。汽车厂商借口说加价行为是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厂家无权过问,经销商则称价格的浮动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消费者对此既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
汽车市场的火爆,使原本一直暗箱操作的加价售车行为开始不加遮掩地成为紧俏车型的销售惯例,还美其名曰“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很多消费者却迫于时间压力只能“忍气吞声”。
【专家点评】“这种加价售车或变相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说。
此外,专家认为,既不开发票也不上税的加价款,还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经销商利用职务便利提前将车拿给“加塞儿者”,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时甚至涉嫌收受商业贿赂。
赵皎黎呼吁,不要被“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假象迷惑双眼,应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坚决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执法部门同时应加强监管,严厉处罚这一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加价售车现象的蔓延,让明明白白地消费,离我们更近。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