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空置率究竟是多少?这一问题已被网友定义为“第一谜团”。虽然权威统计数据缺位,但众网友仍试图通过“晒黑灯”、“数空调”、“查物业”等举措一探究竟。
对此,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近日表示,将在部分城市抽选一批住宅小区,进行空置房调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已经开始住宅“空置率”调查,不过上海方面强调,此次调查只是为了探索空置住房的调查方法,而不是为了得出“空置率”的结论。(据《东方早报》9月7日)
房屋空置与土地囤积一样,均是房地产业资源闲置的重要表现,也是厘清楼市投机程度的客观标准。在西方国家,空置率是政府部门评判楼市供求状况的风向标,其计算模式成熟且数据透明。相形之下,我国楼市相关统计工作较为滞后,导致调控绩效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就此而言,相关统计工作当尽早跟进,并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祭出调控利器。但空置率调查绝非为了统计而统计,更不应该是为了完善调查方法,其根本目标其实是要为查明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状况,提供数据支持。
在欧美国家,空置房被定义为没有投入使用,尚处于待出租或出售状态的房屋。空置率多以全部房屋存量为分母,以全部空置房屋为分子,计算出总的空置率;并进一步依据诸如居住、办公、商用等用途,以及出租或出售等交易方式细分空置率。与此同时,西方国家对空置房均有严格的控制举措。例如在德国,业主被要求须在短期内让空房得到重新利用;在房屋闲置率超过10%的市镇,地方政府甚至会推倒无法出租的住房。在法国部分城市,在房屋闲置第一年,业主须缴纳房屋市值10%的罚金;第二年为12.5%,第三年则为15%。在丹麦,政府部门早在50多年前就开始对闲置6周以上房屋的所有者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