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蕉岭县芳心村村民戴远广展示选举理财小组的第三次投票结果。记录显示三个小组长未当选,后来“被加入”。
核心提示
随着农村土地、森林等生产要素的市场价值越来越高,基层腐败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缺乏监督的农村自治,成为“村官自治”。在高发的腐败案中,村官腐败被认为已“不逊高官”。
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对乡村治理展开尝试,希望通过建立监督组织,加强农民民主能力,遏制村官腐败,实现乡村善治。
本报记者近日探访了正在进行试验的广东蕉岭和浙江武义,寻求其民主监督的借鉴意义。
在广东蕉岭县,名为村民监事会的组织在2007年开始建立,经过三年艰难发展,在今年6月通过政府强令全县推行。
记者调查发现,村民监事会遭到村官普遍抵制。虽形式上已推行,但普遍存在由村民小组长监督村主任的尴尬局面,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离监督村务的目标,尚任重道远。
数日前,纪委书记卢尧生接到一个匿名短信,举报村里3名主要干部私分上级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