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不能一劳永逸
一辈子与水利工程打交道的“两院”院士潘家铮告诉本刊记者,建设水利工程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兴利,一是除害。不过,目前的现状是旱灾和洪灾并存,前者往往更多见、更严重。因此,“对于水利工程而言,现在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雨洪利用’,将‘洪水资源化’。”
有水利专家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只有4万公里的堤防,1950年代开始,各地曾大力兴修水利,更多的是从“利”的角度考虑。经过60年的建设,目前我国已有8万多座水库,27万公里的堤防,有98处蓄洪区,蓄洪总量达1000亿立方米,淮河、海河还人工开挖了多处分洪道,恢复洪水的入海(江)能力,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等综合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目前,我国的七大流域及闽江、钱塘江等流域都有能力防御比较大的洪水。但山区、山洪多发区和中小河流包括一些大江大河的支流,其防洪标准不高,防洪能力比较薄弱,但又很难提高。
向立云认为这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山区丘陵地区的中小河流保护面积小,洪水涨落幅度大,要达到较高的防洪标准,需要大量的投入,从经济效益上看,可能不合理;其次,即使经济上可行,有些地方河流保护面扩大后,形成“洪水归槽”,将更多的洪水输送到下游,造成下游防洪标准相对降低,防洪压力增大。因此,“山区及中小河流的治理,应放在流域防洪的整体考虑中,权衡利弊,合理安排。但是要想通过修建水利工程彻底消除水患是不现实的。”
据向立云介绍,2003年水利部提出了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的治水思路,以投入效益最大化、全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原则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洪水。
潘家铮认为,“洪灾是由于非常不利的气象条件造成的巨大自然灾害。一个流域、一个地区在两三天的时间内把全年的雨量都倾泻下来,必然造成灾害。应该承认,目前人们对重大自然灾害,比如特大地震、极端气候变化等还不能作出正确和长期的预测预报,更不要说进行控制了。”
基于此种原因,他认为,虽然水利工程能对防洪减灾发挥重大作用,通过修建江河大堤、水库和分洪区,科学地泄、拦、分,可以将洪灾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但不可能完全消除灾害。如果违反客观规律办事,甚至会加剧灾害。但对水库进行科学、优化的调度,变洪水为资源还是可行的,“当然这有个前提:防洪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