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称,青海省现在拿出的项目清单尚不具体,很难持续监督每一笔善款的流向,“最后可能又和财政资金混杂,怎么向捐赠人交代?”
许多负责人甚至流露出彷徨之色,“未来慈善组织到底做什么?灾难时帮助政府募款吗?”在现行法律中,中国政府主要在慈善组织注册和公益资金审计中施行管理职能,慈善组织在公募权、资金使用决策等权利上有明确的自主性。
在7月7日《办法》发布后,慈善研究领域与各家慈善组织间,已就相关法律、制度、治理领域展开多次对话。多位参与其中的业界学界人士均告诉本报记者,对善款汇缴在法理程序、长短期影响等方面,各方已有基本共识,并将情况与有关部门沟通。
在7月29日苏州的一次研讨会中,国务院法制办一位副主任称,“在慈善捐赠的管理和使用上,迫切需要通过慈善立法,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的行政干预慈善法律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和捐赠人权益的问题。”
来源:东方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