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城外的山脊上,阳光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再过1个多月,这里将开始积雪。然后是三年重建期里,第一段漫长的“停工期”。
进入结古镇的建筑机械,都在与时间赛跑。震后很快赶来的慈善组织,他们的大量资金却还没有汇入重建项目的账户中。
审计署7月29日公布报告称,其在对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的审计中,“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
上述审计数据仅涉及红十字会各省分会、慈善总会各省分会及各地民政部门应缴部分。实际上,更多的汇缴进展缓慢。本报记者多方调查获悉,截至发稿日,除了接收捐款较多的中国红十字总会(含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已与各自青海分会基本确认资金拨付框架协议,其余多家全国性慈善组织尚未最终明确资金汇缴、拨付事宜。
对于很多慈善组织而言,他们正在艰难界定“汇缴”一词的准确含义。7月7日,民政部会同五部委发布《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其中规定,这些慈善组织募集的善款,需要汇缴拨付到青海省政府、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省慈善总会的专用账户中,由青海省方面的统筹安排使用。
然而,“汇缴资金”的政策安排,却招致10多家全国性慈善基金会的困惑,乃至态度明确的反对。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回应本报,“正在加强与这些机构的沟通。”
“我们在灾后重建中,还有什么权利?善款的最终投向,怎么向捐赠人交代?”一位全国性基金会秘书长对本报记者说,“这都是做慈善的底线问题!”
而已经汇缴善款的组织,亦对相关政策多有不解。这一缴与拒缴之间的拉锯,正凸显为慈善救灾领域里的标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