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的不是仇保兴副部长的演讲稿内容及如何解读,而是关于我国的住房质量信息。”秦律师表示,住建部误读了他的申请。“无论之前媒体报道‘我国住房寿命25年至30年’的引用是否准确,无论建筑短寿的原因是由拆建还是质量引起的,既然仇副部长引用了35年这一具体数据,那么,公民申请公开这一数据及相关问题的来源就是合理的,住建部就应当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
在申请书中,秦富亭律师要求住建部公开我国住房质量调查鉴定结论,但住建部的回复却仅限于对仇副部长的演讲解读,显然没有满足秦律师的要求。“住建部要么是尚无质量报告,要么是有报告但不予公开。无论哪种情况,住建部都应当作出说明。”秦律师说,如果尚无他所申请的住房质量报告,说明住建部应当尽快组织这一方面的工作,并对存在的住房质量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因故不予公开,则说明住建部在履行职责上存在认识和作为上的误区。
秦富亭律师认为住建部的《告知书》没有适当告知,也没有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他准备再请住建部正确理解其申请要求,公开我国住房质量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