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于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我国住房寿命25年至30年”的报道让北京律师秦富亭致函住建部,申请公开我国住房质量的全面调查结论,本报曾做过报道。16日,秦富亭律师收到了住建部的答复。
秦律师拿着住建部回复的《告知书》,向记者表达了疑惑。“住建部没有公开我申请的我国住房质量调查结果,或者告知我到底有没有这份调查报告,只是否认房屋质量造成建筑短命,住建部的回复可能是对我申请的误读。”
记者在住建部给秦富亭律师的《告知书》上看到了下述内容的回复:仇保兴副部长在大会演讲时提到:“有些城市建筑寿命(因为短时的城市规划和不当的大拆大建)从现在的平均35年也应该提到100年甚至更长久,延长建筑的寿命就等于节能减排”;由此可见,有些城市建筑(相对非城市建筑而言)在建筑的寿命期内,因短时的城市规划和不当的大拆大建缩短了合理的使用年限,并不是因房屋质量造成了建筑寿命缩短;演讲中并无“我国住房寿命25年至30年”的表述。
秦富亭律师说,对于住建部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他十分感谢。但他对答复不能理解:“住建部是否认为建筑质量差不是造成建筑寿命不合理缩短的要素?《告知书》关于仇保兴副部长讲话的解读,是否能够明确为建筑寿命缩短都是由于短视的城市规划和不当的大拆大建而不是因住房质量所造成的结论?有些城市35年建筑寿命的统计依据和方法又是什么?”一纸解释说明的《告知书》给秦律师带来了更多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