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红卫在新闻发布会上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
2009年5月18日,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云南楚雄彝族州因连续三届12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夺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奖“长安杯”,州委书记邓先培、州长杨红卫、州人大主任卢显林(原州综治委主任、州政法委书记)、州综治办主任周红华四同志受到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的嘉奖。
1997年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楚雄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政治责任和硬任务,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第一责任”,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把平安建设作为加强综治工作的有效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对政法、综治、稳定、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经常分析面临形势,及时研究工作措施,不断加大经费投入。
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县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同时,把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以及村(社区)治保、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四年全州财政累计投入经费4.8亿元。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州上下进一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