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从来都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理想。社会越是进步,越是追求和看重公平。在经济繁荣的基础上,“攻坚”所向,总是指向公平这一永恒的主题。中外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社会公平缺失明显的社会,必然是少数人得利和幸福、多数人失利和痛苦的两极分化的社会。现实生活中,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的前提就是公平,没有公平就不会有和谐。
中国已经完成GDP第一个翻番和第二个翻番,正在进行第三个翻番阶段,经济仍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然而,这样的利好,旋即被更加凸显的一系列社会层面的不公平问题所遮掩。不少社会不公正现象发生着:从愈演愈烈的官员腐败,到资本积累的不择手段;从官商勾结的“权力经济”,到垄断行业的“垄断福利”;从社会分配的悬殊,到部分百姓的生计维艰……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对社会公平的感受,却没能得到同步提高,甚至有了公平感的下降。
中国社会的公平诉求日趋高涨。《小康》杂志对全国28个省区市的7063个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影响人们“快乐”的最主要原因是“社会不公平,社会底层民众的愿望不能实现”以及“社会贫富收入差距悬殊导致的心理不平衡”。新华社记者约请有关权威人士对“十一五”期间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对的形势进行的点评也显示,“经济增长潜力巨大,社会公平问题凸显”被列在首位。
诸多不公平问题已开始危害改革发展的民意基础,有些人似乎出现了消极心理,使改革和发展的动力呈现相对不足状态。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正是在改革过程中一些人对公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社会的各个阶层才能实现良性互动,改革和发展才能顺利推进。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正在进行的公平建构,完全不同于往昔“大锅饭式的公平”,而将是一个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现代社会公平体系。
重建经济社会的新效率观
中国注重公平的新走向,并不是对过去发展的否定,不是要牺牲经济和社会的效率。恰恰相反,真正持久的社会公平,必须建立在生产力发达基础之上,抛开效率而言的社会公平,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没有意义。同样,公平是效率的前提,没有公平也难以有真正的效率。
分析人士认为,在发展的价值取向转向注重公平的同时,中国的效率观也随之适应,开始重建符合社会公平原则的新效率观——“公平效率”,其实质就是,建立公平竞争和公平发展机制,确保效率的公平性。“公平效率”将推开中国经济新活力之门,拓展中国经济增长的新空间。
前20多年的改革发展并没有解决“效率的公平性”问题。我们不难看到的实际情况是:地方政府强势介入微观经济活动,使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严重牺牲环境资源求“发展”,使子孙后代谋发展的效率降低;垄断行业靠“行政性垄断”发展,使非垄断主体难以提高效率……这些由于缺乏公平性的“效率”带来的“发展”不仅使经济和社会代价都很高昂,从长远看,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扼杀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
近年来,中国重建“公平效率”正迈进具体实践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地方政府试图扮演着经济型职能定位的政府角色,取代市场位置,严重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效率。近几年,中央对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约束趋紧,减少不合适的行政干预,力促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转变,正是要提高政府在公共领域的服务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效率”。
农业生产效率长期偏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农业问题,要求改变传统的主要依靠外延扩张、增加资源投入来发展农业的道路,促进农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提高农业效率。
“以市场换技术”开放战略在推动本国技术进步和产业成长方面的绩效并不显著,民族企业核心技术与装备对外依赖,自主研发能力薄弱,效率低下,民族品牌面临挑战。中央力推自主创新战略,继2005年12月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之后,纲要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也于近期发布,对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支持,目的就在于激发企业高扬自主创新大旗,提高企业发展效率和竞争力。
税负公平是公平竞争的一大基本原则。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模式“双轨制”,既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发展竞争原则,也在相当程度上妨碍了内资企业更新设备、提升产业结构和吸引人才,严重削弱了内资企业的发展效率,损害了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目前在我国正处于立法进程之中。这将成为促进企业竞争效率的一个非常有力的催化剂。
(作者:黄庭满 编辑:王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