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历史起点上,最需“攻坚”的目标就是公平
政府对公平问题的正面回应姿态,亦殊为明显
注重公平成新动力源,正引领中国新一轮改革创新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梳理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的多项民意调查和地方两会的诸多热点话题,“公平”——可谓其中最热的关键词。
再回首近年来,从中央高层的一次次重要讲话,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到一项项重大战略决策及行动,“公平”一词也频繁地贯穿其中。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进行“总动员”,提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2月26日,温家宝总理通过新华社发表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文章,首次将实现公平与正义与发展生产力放到一起,并列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任务。两个“首次”,高度和力度前所未有。
分析人士说,在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中国发展正遭遇“不公平约束”的背景下,中国适时选择把注重公平作为突破发展约束的新的动力源。
注重公平正在引领着中国新一轮改革创新,重建社会分配的公正,重建民众心理的均衡,重建经济发展的秩序。
政策法制取向注重公平
作为此次大会审议重点的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正呼应着近年来日益高涨的公平声音。
公平问题已长时间牵引公众的注意力,而政府对公平问题的正面回应姿态,亦殊为明显,处处可见“动真格”。
2006年3月,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其后,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又说:“我们有13亿人口,九亿农民,平民的比重更高。我们之所以把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就是要使教育成为面向平民的教育,从而使人人都能受到教育。”总理的宣示,作为一个公平教育时代到来的信号,在2006年唤起了清晰而坚定的“提速教育公平”的政策取向。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提速教育公平”是选择公平作为社会政策取向的一个注释。“提速教育公平”背后的问题,正是教育资源分配上的城乡以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差距问题。
综观近几年,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取向清清楚楚:立足于保障社会成员公平就业的权利,立足于维护分配过程和机会的公平,立足于维护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利,以公平为目标,推进相应的改革。
中央宣布: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的使用,要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发展倾斜,向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倾斜。这一切集中显现了公平的要义。
中国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免征农业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建设、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也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
中国在注重公平层面的发力,不仅表现为财政政策调整,还体现在法制建设上。
人们看到,法律正为社会公众搭建起一个趋向完整的权利公平的框架。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共有497部法律、法规开始施行。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次用法律形式把合作社组织确定为未来中国农民走向富裕的组织形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刑法修正案……一系列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被审议通过。与此同时,物权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批重要法律草案也经广泛征求意见,进入审议修改程序。法律“注重公平”的特征极为明显。
新的发展动力源
“中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最需要‘攻坚’的目标就是公平。”此间观察家认为,多年以效率为动力源并片面追求效率后,当下的中国开始把注重公平作为新一轮发展的动力源,着力追求公平。
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进行“总动员”,提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接着,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是中央全会首次在其决议中对1993年中央文件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作出正式重要调整。今年2月26日,温家宝总理通过新华社发表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文章,首次将实现公平与正义与发展生产力放到一起,并列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任务。观察家认为,中国追求社会公平的新动向,显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未来基调。
事实上,把公平作为新的动力源,是中国面对新时空条件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