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办于2011年6月8日(星期三)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秘书长杨伟民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政府网现场直播。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中国政府网张龙 摄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介绍,即将公开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宪平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全文达7万多字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个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改革委还按照开发内容,将国土空间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优化开发区域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限制开发区域分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徐宪平说,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区域协调发展并不是使经济总量在城乡和各地区平均分布,并不是简单地缩小地区生产总值的差距,而是要从人人享有小康社会幸福生活出发,使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都能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