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行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2013-03-29 1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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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出台对于改变陕西省目前存在的开采山石布局不合理,山体肢解,植被破坏、岩石裸露、地质灾害等问题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对于陕西省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发布实施的《办法》共有20条,分别从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名词解释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明确落实了政府及部门职责。

《办法》重申了开山采石削山建房依法实行行政许可证制度。

《办法》规定了开山采石削山建房应当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

《办法》规定了开山采石禁止开采区的六种情形和和削山建房禁止建设区。

《办法》规定对于禁采区内已有的开采山石企业,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到期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办法》还对动态巡查、监测治理、开采建设、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开山采石的设置方案、削山建房的安全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规定。

对于违反此《办法》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措施、法律措施进行处理。(记者 康若铭)

实习编辑: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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