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订阅手机报国际 中国 博览 财经 汽车 房产 科技 娱乐 体育 时尚 旅游 健康 移民 亲子 社区 专题
中国日报 中国在线 头条国际 国际快讯 军事台海 精彩图片 国际博览 奇闻奇观 科学探索 历史揭秘 国际财经 中国经济 消费旅游 能源在线 外交讲坛 独家策划 风云对话 中日论坛 评论 特稿 新闻汇总 海外看中国 E-Weekly
中国在线> 地方频道-教育职场

甘肃帮大学生村官还助学贷款

2015-02-09 10:28:5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宋喜群
中国日报-看世界+加关注 打印 发送 字号 T | T
[提要]  从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获悉,《甘肃省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政府代偿助学贷款。大学生村官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代偿。
 

  从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获悉,《甘肃省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政府代偿助学贷款。

  《办法》明确指出,经甘肃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在甘肃省乡镇行政村工作满3年以上(甘南藏族自治州为2年以上)且连续考核称职的,可对其在高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行代偿资助。自2010年起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并于当年入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2008年、2009年经省委组织部选聘至今仍在岗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在每年8月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代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学生村官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代偿。本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根据《办法》,代偿资金由省级和受益人所在服务地县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省财政厅设立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记者宋喜群、通讯员沙莎)


编辑:小微

...
...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30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来源:360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