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和1953年2月,中共中央、政务院先后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开展一次贯彻《婚姻法》的大规模运动,1953年3月,全国开展了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大批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利用报纸、广播、连环画、幻灯、电影、戏剧等形式,在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小二黑结婚》《小女婿》《刘巧儿》等戏剧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广泛的宣传活动使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新的道德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平等和睦的新家庭到处涌现。夫妻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妇女在家庭中和男子有着同样的权利。在社会舆论上,男女恋爱和寡妇改嫁已不再被认为“有伤风化”,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已成为正当权利,不再受丈夫、公婆和社会舆论的干涉。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婚姻制度和旧有家庭关系的根基,也从根本上触动了旧的传统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逐步建立起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风气发生了巨大转变。
编辑:马原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