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几千年来压迫妇女的封建婚姻制度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 1953年3月22日,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宣传贯彻婚姻法游园大会。这是两名青年在观看宣传小册子。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几千年来压迫妇女的封建婚姻制度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 北京被服厂第四缝纫部是贯彻婚姻法的试点部门,青年李作斌自由恋爱及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的经过,被以连环画的形式张贴出来(1953年4月2日摄)。 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几千年来压迫妇女的封建婚姻制度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一位只有29岁却守寡13年的妇女读到《婚姻法》里“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一句时,不禁反复地念了十几遍;她高兴地说:“我得到自由了!”
“生死婚姻自己不能当家”,这是评剧《刘巧儿》中的一句唱词,描述了封建婚姻制度下妇女所受的束缚和摧残。几千年来,封建婚姻制度以夫权为中心,要求妇女恪守“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把妇女压迫在社会最底层,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婚姻不自由是旧中国封建桎梏的一个重要表现,酿成了无数人间惨剧。
《婚姻法》开宗明义规定了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第二条,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索取财物。依据这两条原则,《婚姻法》对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湖北石首的《婚姻自由歌》唱道:如今婚姻自当家,不用你媒婆两头夸。姐看郎好姐就嫁,郎看姐好就娶她。相好的情人成了家,妇女们不再受欺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