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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江北岸商务中心动迁 住宅最高补偿7173元/㎡ 2009-11-24 08:53
中国日报网消息:22日,记者从福州台江区有关部门获悉,闽江北岸商务中心地块11月20日正式进场动迁,目前拆迁补偿细则已公布,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有更多的优惠和提高。 据了解,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区的住宅房屋的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非住宅实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计价项目主要有区位评估价、旧屋补偿费、搬迁奖励、货币补偿奖励、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安家补贴、公摊补偿面积等,其中,住宅房屋的区位评估价为4219元/㎡,主干道店面为13360元/㎡,次干道店面为11799元/㎡,小街巷店面为6159元/㎡。 相对以往拆迁地块,本次拆迁补偿项目新增了货币补偿奖励、异地安置奖励、公摊补偿面积等,装修补偿也在原有18项补偿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37项,针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安置房源无内部隔墙问题,也给予了一次性内部隔墙和卫生洁具补偿,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有着更多的优惠和提高。例如,在第一协商期内搬迁,框架结构一等、成新率80%的成套房私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可补偿7173元/㎡,选择就近安置可补偿6709元/㎡,选择异地安置可补偿7173元/㎡;砖混结构一等、成新率80%的成套房私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可补偿6941元/㎡,选择就近安置可补偿6477元/㎡,选择异地安置可补偿6941元/㎡;砖木结构一等、成新率80%的非成套房私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可补偿6465元/㎡,选择就近安置可补偿6001元/㎡,选择异地安置可补偿6465元/㎡。 编辑:肖亭 黄煜瑜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黄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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