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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农村土地入市与房价无直接关系 2009-11-24 08:45
中国日报网消息: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土部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但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员表示,媒体对“农地入市”解读有误,这与商品房价格不构成直接关系。 媒体报道称,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透露,“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报道进一步分析称,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必将大大缓解目前土地供应紧张的局面,地价抬高房价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对此,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地价所所长邹晓云坦言:“这个报道有些曲解,内部也没有得到这样的通知”。邹晓云表示,赋予农民更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一直是有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甚至为土地实现市场化流转奠定了基础。 实现土地流转不等于“农地入市”。土地的流转是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浙江所谓的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其核心是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出来的土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有农村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问题底重点仍在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并且,宅基地不能进入市场是无疑的。宅基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其限定也非常严格。邹晓云表示,宅基地换出来的仅是一个指标,并且换出来的地必须在指标控制下。如用宅基地换出100亩地,理论上都可做建设用地,但如果里面仅有50亩的用地指标,那也必须按指标执行,不得超出。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经理刘渊也认为,虽然从调控房价角度看,增加土地供应,确实能增加住房供应,从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目前市场上主要问题是,很多土地出让后很长时间,并未能形成实际供应,而打击开发商屯地的措施也未有效实施。所以单纯增加土地供应,不能抑制房价上涨。 编辑:邓京荆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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