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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赋予平潭设区市及部门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2009-09-09 17:06
建设中的平潭大桥(杨婀娜)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9月8日,福州市投资推介会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上,正式发布大陆首个对台综合区——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的规划和政策。在公布的十二项加快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新策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福建省赋予平潭设区市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作为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县,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在本届投洽会首次登场,成为福州投资推介会的重点推荐项目。福建省、福州市有关部门将主动采取委托、授权和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灵活支持等办法,研究落实对平潭的具体放权措施;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审批核准的事项,将简化相关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强化服务,实行特事特办。 在十二项新策中,福建省市联合组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投资公司,也值得关注。福建省决定,以福州市为主,省里由福建投资开发集团参股。目前,省、市两级各出资1亿元贴息,筹集20亿元贷款进行环岛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以此形成的部分土地增值收益作为开发公司的资本金。 平潭与台湾新竹港仅距68海里(126公里),是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县份。同时它也是福建省第一大岛、全国第五大岛,相当于香港、厦门本岛面积的两倍。特殊的地理位置,赋予这个海岛特殊的使命。在平潭设立综合试验区,将其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综合实验区、海峡西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综合试验区及省会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平潭在海西建设中特殊定位。 今年国务院发布支持海西发展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随后,福建省、福州市相继出台实施意见,确定全力推进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力争明年内完成基础设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启动区等取得实质进展。 据介绍,福建省、福州市加快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将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功能定位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综合实验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综合实验区、省会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建设成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沿平台和省会中心城市的新兴城区。 编辑:肖亭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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