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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综述:在党的阳光照耀下

2009-08-31 15:56

培养民族干部,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人力资源

年仅38岁的维吾尔族干部阿力甫是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县长,他是当地最年轻的县长,曾经就读于北京林业大学,后来又参加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还在北京市大兴区挂职锻炼过。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大批接受过高等教育、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少数民族干部成为新疆发展建设的主力军。目前,新疆共有少数民族干部36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51%。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同新疆一样,在全国其他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也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民族干部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干部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人民。少数民族干部来自本民族人民群众之中,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熟悉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懂得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思想感情,了解本民族人民的要求,少数民族群众也把他们作为自己利益的代表,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对各级政权机关中有没有本民族的代表人物十分关注。

党和政府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由来已久。1978年,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民委召开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强调各地必须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干部政策;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其中有许多法律条文对培养和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作出了规定,使这项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1993年、2000年、2005年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简称“三部委”)3次召开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开展民族地区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的交流,一直是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二是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干部支援民族地区的建设。

从1990年开始,中央三部委组织了5000多名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据了解,参加过挂职锻炼的干部,大部分已经成长起来,多数进入了更高一级领导岗位,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

也是从这时起,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援藏、援疆和支边的力度。多年来,这些干部与当地各族人民建立了亲密的联系和深厚的感情,不仅在帮助民族地区发展上起到了巨大作用,而且为当地各民族干部的培养和帮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系列政策与举措的实施,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目前,全国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90多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7.4%;全国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有少数民族干部4.5万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6%。

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视,充分说明了党的民族政策和干部政策的正确,充分表明了党和人民对少数民族干部的信赖。正因为有了这样一支力量,才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编辑:宁波 来源:新华网(记者 赵超 李菲 贾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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