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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有地方政府“挂牌保护”污染大户 2007-07-03 21:23
新闻背景: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7月3日向新闻界通报,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潘岳指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被限批的13个市、县、工业园区,应在三个月内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迅速整改。此次“流域限批”是既今年一月份环保总局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遏制高污染产业之后,又一次施用“重典”。 通报会后,《中国日报》第一时间对潘岳副局长进行了独家专访。他就“整改范围和时间”,“环境问责制”,“中国的污染状况”,“中国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中国的污水处理”五个话题发表了看法。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对于“流域限批”内的地区,在整改期间仍然违反禁令的将进一步扩大限批的范围或延长解限的时间;整改之后仍然违反禁令的地区,将会面临范围更大、时间更长的再次限批。 潘岳坦言,对“流域限批”能取得的成效“并不乐观”。 “不管是“区域限批”还是“流域限批”,都只是比以前的环境执法手段略狠一些而已。以前是让你关停并转,我走了你又故态复萌,我拿你没办法;现在是你不关,其他的项目就不给你批,你为了保一个亿可能要损失十个亿,你自己衡量得失,”潘岳表示。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中国的污染状况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上。 潘岳表示今年入夏以来接连发生的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爆发,不是偶然的突发性事件,而是传统的发展模式积累的环境成本到达临界点的标志。 潘岳表示,中国目前的“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争权不断,推责有余,”他说。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在对淮河、海河、黄河和长江四大流域为期2个月的检查中,在抽查的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运转不正常、超标排污或停运,占抽查污水处理厂的50.6%。 (《中国日报》记者 李方超) (如需更多《中国日报》稿件,请联系:中国日报社总编室 010-64995218,010-64918377(传真)zhangfeng@chinadail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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