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3月24日电(魏鑫) 深化投资审批改革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和“当头炮”。3月24日,陕西省召开了“推进简政放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主题的第三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波介绍了陕西省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工作情况。
张文波介绍,在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的过程中,陕西省围绕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后续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创新融资模式等方面,采取了系列重大举措。
下放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
为解决“审批多”的问题,陕西省大幅取消和下放省级投资审批权限。
2013年,陕西省政府将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以外的省级备案权限全部下放到市级政府。
2014年、2015年,陕西先后取消省级核准事项11项,下放省级核准事项22项,将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并赋予县级政府部分核准权限。
在协同放权、同级同权的原则基础上,陕西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同步下放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等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权限。
改进投资项目核准行为
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2014年陕西省发改委联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银监局印发了《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简化了项目核准审查内容,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不再列入审查范围。
此外,陕西省还印发了《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强化服务、提高效率为出发点,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为落脚点,进一步规范了核准机关的核准行为。
政府自我“瘦身”为项目单位减负
“投资审批事项的清理,基本摸清了‘家底’,真正让行政机关做到了心中有数;前置审批事项的精简,政府自我‘瘦身’,切实为项目单位减轻了负担。”张文波介绍,陕西对省级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等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核准前置手续。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为核准前置条件的事项,由30多项精简至2项半,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
加快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审批事项取消、审批权限下放后,是否会出现“一放就松、一放就乱”的问题?
被问及此,张文波答道,“我们在推进简政放权过程中,坚持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积极做好取消和下放后的协同监管工作,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监管弱’的问题。”
他介绍,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监管联动机制,按照“谁承接、谁监管”的原则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既放权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务到位、监管有效。
在线审批平台 创新管理方式
2015年,陕西省启动建设了信息共享、覆盖全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了“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该系统全面梳理了省、市、县三级涉及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建立了分工明确、责权明晰的在线平台工作体系,涉及省市县2174个部门、7885个审批工作人员,并实现了与中央平台的对接。
2015年12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陕西省内涉及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项目法人单位一律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申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一律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受理、办理,标志着陕西省在线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也标志着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工作进入了新时期。
截至2016年3月20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累计上线项目2166个,项目数量居37个省(区、市)第7位,其中今年1月1日起申报、办理的项目1845个,涉及审批事项2057件;平台对外发布政策类信息60余条,访问超过1万人次。
积极鼓励吸引社会投资
2014年底,陕西省将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制定了项目库、前期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支持PPP等相关政策,建立了全省PPP项目库。
目前,已入库并向社会公开发布PPP项目584个、总投资5830亿元,社会资本已签约落地项目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