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这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声水起,迅猛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大量的私家车进入了平台,那么在您看来这些私家车现在算不算是黑车,准确的说未来这些私家车到底能不能做专车。谢谢。
杨传堂:谢谢你的提问,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的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网约车运作的模式与传统的巡游的出租汽车存在的一些不同,现有的管理的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地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来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的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这个共性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的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的服务,这是不合法的。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其产生给乘客带来的良好的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就是要让这些,这一种的服务的方式,有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企业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的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坐过网约车,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