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9日提交建议,呼吁完善人民警察法中对民警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权益。
据介绍,在社会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高发的当下,针对民警执法执勤的不实投诉、恶意投诉甚至暴力袭警等事件时有发生,侵权案事件不仅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自信,更严重削弱了国家法律威严和公安执法权威,给民警生理和心理上带来沉重负担,严重影响民警对警察职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作为维护警察权益的专门性法律,现行的人民警察法在保障民警权益方面存在不足。刘杰建议完善该法,将“权益保障”作为一个独立章节予以单列,增加保障警察休息权、健康权、名誉权等方面的内容;对警察拒绝执行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外的指令明确程序及保障措施,避免警察执行此类命令时的尴尬和没有执行此类命令可能付出的代价;进一步明确警察遭受侵权行为时的救济途径和处理方式,防止出现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泪”的情况发生。
“建议在人民警察法中对可能出现的围攻、推拉撕扯、辱骂侮辱、诬告诬陷等妨害警察执法的行为进行详细的列举,并对具体侵害警察权益的情形、程度、标准以及处罚力度进行明确的规定,使警察在执法时遇到类似情况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杜绝出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尴尬局面。”刘杰说。
他提出,应在人民警察法中明确可以成立由警察会员代表组成的“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从自治的角度来为警察维权,比公安机关自己出面为警察维权更有力,更方便。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