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案激增、案多人少压力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依法有序、立足实际、积极有为”的原则,通过废除个案汇报制,建立专业咨询制;建立“院长开庭周”机制;限定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范围;推进审判繁简分流;建立提升审判质效的刚性约束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六项措施,有效整合了审判资源,积极构筑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之路。
3月2日,本网记者跟随“司法改革北京行”网络媒体报道组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据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自2014年11月6日正式成立以来,目前共有法官45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86%,平均年龄37.5岁,其中院长宿迟是中国第一位知识产权庭庭长、中国第一位知识产权法院院长,2015年被权威知识产权媒体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选为全球知识产权届5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陈锦川副院长、宋鱼水副院长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姜颖、张晓津等5名法官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
2015年,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191件,全年共审结案件543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该院通过增编法官、在立案庭成立速审组专门审理部分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组成“1+2+2”法官团队以及推进审判繁简分流、加强科技化、信息化建设等措施积极解决积案问题。
该院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合议庭。除重大敏感案件外,院、庭长原则上不再听取案件汇报,裁判结果以合议庭多数意见为准。法官在办案中可以自行选择向调研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调查官、专家学者和资深法官等进行咨询。
为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该院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庭前审查职能,开展一焦点一质证一论辩的“焦点式审判”,确保庭审重点突出、紧凑高效。改革裁判文书体例,创新适用于简单案件的要素式裁判文书体例,将文书撰写与开庭审理有机结合,确保“简出效率”;对于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该院则通过援引在先生效裁判等方式增强说理性,尝试公开合议庭少数意见,确保“繁出精品”。
该院还建立提升审判质效的刚性约束机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在全国率先开始探索案例指导理论和实践问题,逐步将参考在先生效判例作为裁判的刚性要求,鼓励当事人提交先例支持其诉讼主张,鼓励法官在法律空白或者模糊之处积极创设具有标杆指引意义的先例,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及时满足社会各界对法律规则的新需求。据悉,在该院裁判的60余起案件中,已通过援引在先生效裁判的方式,有效实现了“同案同判”,确保了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
为解决诉、审、判脱节的问题,该院大力推行以庭审为中心的诉、审、判一致性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可以直接予以确认,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必须开庭进行审理,经过庭审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必须在判决中予以回应,判决针对经过庭审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以保证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在庭审与裁判中得到一一审理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