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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连续3年稳步提升
2016-02-27 14:30:48
 

  人民网太原2月27日电(张婷婷)日前,山西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正式发布“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查显示,2015年,全省社会治安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83.63%,比2014年增长1.1%。这是2012年全省首次启动这一调查后,连续三年实现稳步提升。

  2月18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在《2015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这种做法好,要坚持,让人民群众评判,以人民群众的真实感受作标准。”日前,中共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省委副书记楼阳生等领导,也都对此批示嘉勉,希望全省公安机关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杰对此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部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继续不断完善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主体的公安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下去。要坚定不移地以人民为本,以问题为导向、以民意为引领,切实全力聚焦各种社会治安风险,着力补齐各种治安防控短板,通过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通过真诚和深入践行“民生警务、亲民公安”理念,通过培育建设“警爱民、民拥警”的新型警民关系,切实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崇高宗旨。

  2012年以来,为全面客观地衡量和检验全省公安工作成效,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公共服务、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省公安厅党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整体工作要求,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全面构建了以民意为关键导向、以民意为核心权重的公安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连续四年,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全省群众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专业调查。这项调查,由省民意调查中心借助国际公认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进行,权衡了常住人口比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逐一对全省119个县(市、区)居住一年和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进行专业随机抽样访问调查。被随机访问者,涉及社会各阶层,覆盖了各个年龄段。其中,被访问的在校大学生占0.55%、私营业主占0.73%、公司管理者占2.34%、进城务工农民占4.74%、个体工商户占9.18%、党政事业单位占10.27%、无业及离退休人员占18.42%、企业员工占24.39%、务农农民占26.14%,其他占3.23%。调查项目涉及当地社会治安状况、社区公共安全感、公安工作效能、公安队伍执法、公安公共服务、民警清正廉洁、公安整体形象等多方面内容。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都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一个地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通过实行以“民意”为主体的“双50”和“双100”考核评价。对凡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倒数第一的市级公安机关,坚决实行综合考评“一票否决”,直至下达《厅长督办令》,责令其迅速整改工作,迎头赶上。

  据刘杰介绍,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主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有力地重构和引导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工作的着眼点与着力点,也就是有力地“倒逼”和推动了市、县两级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推动了一线公安队伍工作作风的转变。

  2015年,在全省经济大幅下行的严峻局面下,在维护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的形势下,山西公安机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通过坚持不懈地构建全方位治安防控体系,通过坚决有力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通过积极、主动地顺应广大民众对公安公共服务的多元诉求,通过全面规范公安执法行为,通过大力促进公安民警的清正廉洁和公安机关的风清气正,大力培育建设了“警爱民、民拥警”的新型警民关系。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还纷纷创造性地实施了“民警辖区走访排查”、“警民‘无间’互动”、“向人民群众汇报,让人民群众满意”、“接处警满意度回访”、“安全感和满意度自查自测”活动等积极举措,主动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诉求,更主动地靠近和贴近辖区广大群众做好工作。2015年,也成为三年来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幅最大的一年。

  三年多来,这种权威、科学的第三方考核考评,已强有力地改变了全省公安机关的工作导向和工作思维,极大地带动全省公安机关以民意主导警务、最大可能问计问需于广大民众的工作自觉,强有力维护了全省城乡的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也使公安工作进一步赢得了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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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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