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2月27日电 (朱殿平)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优化供地节奏,2016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500公顷;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近日,南京市正式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好政策工具箱,优化库存结构,同时改善供求关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鼓励货币化安置 库存较多的区可研究积分落户
化解房地产库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2016年五大经济任务之一。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南京出台的《意见》明确,将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住房供应体系的质量与效率。通过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三大环节,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积极化解房地产潜在库存,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整治。充分发挥政府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分类做好去库存工作。围绕分类分区域去库存的总体目标,分解落实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上月底,南京全市商品住宅库存682.8万平方米,与近一年以来或往年平均月度销售情况相比,均处于正常合理的区间范围。但是从区域结构看,分化较为明显,高淳、溧水两区库存去化周期分别为17个月和23个月。“南京房地产市场整体形势在同类二线城市中表现较为突出,总体呈现‘投资稳、销售高、市场活’的特点。具体来看,市域范围内发展具有不平衡性,远郊区库存相对偏大,中心城区供应相对偏紧。”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进一步提高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促使区域存量商品住宅去库存。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对选择货币化补偿、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及保障性住房,并在签约期限内搬家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引导和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另外,还将通过使用政策性资金的信贷支持和集中支付,鼓励开发企业给予适当优惠折扣出售存量商品房。而对于库存量较大的溧水、高淳等区,将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例,控制集中新建安置房,利用市场存量的商品住宅用于棚户区改造。
针对库存较多的区域,《意见》提出,要积极研究适合本区实际的积分落户政策,鼓励人口、产业导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通过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并充分利用公积金公转商贷款政策,合理引导需求流向,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研究相关购房支持储备政策。
向高地价“说不” 溢价率超45%调竞价方式
虽然商品住宅库存量尚处于合理区间,但南京的商业办公楼库存仍处高位。据统计,截至1月末,南京全市商业可售2.9万套,办公可售2.2万套,库存相对较大。《意见》提出,对商办库存较大、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将适度控制新增商办用地的上市和规划指标。商办用房出现阶段性空置的,鼓励和支持各区、园区出台扶持政策,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探索PPP模式,发挥政府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企业和产业进入,形成规模化租赁经营,满足现阶段使用需求。
南京人才集聚优势明显,为解决引进人才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南京将利用现有公租房资源,加大房源供应,进一步降低申购条件,简化配租程序。逐步建立公租房与共有产权保障房对接机制,形成不同保障对象的互补和联动格局,提高保障的有效性和覆盖面。
“地价影响房价。”这是很多购房人的第一直观感受。近年来,南京土地出让楼面地价屡创新高,对房价上涨推动明显。《意见》明确,将通过调节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今年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特别是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较少的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尽量满足市场需求;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要减少土地供应量。优化区域土地供应节奏,全年土地供应要保持均衡有序平稳状态。
同时,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土地供应偏紧的江北等地区将加大土地供应量,接下来浦口区就有两个地块入市。”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士介绍。
为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南京将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监管力度,确保开发企业按时交纳土地成交价款,按时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打击故意囤地行为,对因各种原因暂未开发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化盘活,增加市场供给。建立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将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失信行为的单位列入黑名单,限制参与土地市场竞买。
此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南京将以房地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涉房民生事务为基础,增加市民获得感,共建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意见》提出,该市将进一步加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力度,2016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面积250万平方米,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