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同时,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保护和支持遵规守纪、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通过澄清不实信访问题,还人清白,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据介绍,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为194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信访问题。
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5年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一一进行排查核实,共立案17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33人,查处县处级干部51人,纪律审查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
“党员干部出现违纪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由于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相互交织,难免会有一些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如果查实没有问题,就要保护好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和通报,及时澄清问题,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该负责人说。
2015年10月,长沙某市直单位一名班子成员被举报家庭收入与财产不一致。接到举报后,长沙市纪委立即要求被举报人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签字背书。随后,对被举报人进行谈话函询。在此基础上,市纪委针对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逐一深入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后,发现该举报与事实并不相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长沙市纪委工作人员及时向被举报人及其单位纪委书记通报了这一结果。
“说老实话,知道自己被举报,觉得很委屈,压力也非常大,感谢纪委查清了事实,我如释重负。”这名被举报人深有感触地说,谈话函询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提醒和教育,促使自己今后更加严格自律、廉洁用权。
长沙宁乡县还推行“阳光处访”,组织信访当事人双方、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信访问题公开答复会,给信访双方提供一个举证的平台。宁乡县纪委负责人说,这种方式既给了信访人一个明白,也还了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一个清白。
此外,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早抓小,针对信访监督、案件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情况,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提醒教育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
据统计,仅2015年,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开展诫勉谈话256人次,谈话函询524人次。“这是一种及时的‘敲打’,实质上也是对我们的一种关爱。”一名谈话对象坦言。(记者侯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