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莞2月23日电(钟哲 埔关) 本网从黄埔海关了解到,2015年,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共有17家企业申请先征后返,获得退税2107万元。
据介绍,“产品全部出口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是国家在特定时期鼓励企业出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特定项目下的产品全部直接出口企业,其进口设备所征税款先征后返。“先征后返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海关一直鼓励企业用足用好这个政策。”海关凤岗办负责人贺韶辉告诉记者,该项返税审批工作涉及财政部、海关、省国税局、地方政府商务部门和国库等多个部门,为此,凤岗办指派了专人负责辖区企业先征后返事项的审批、报送等工作,加强与职能处室、财务部门、国库之间的协调交流。同时主动服务企业,解决企业政策疑难,做好政策宣讲和沟通协调工作。截至2015年底,共为17家企业办理“产品全部出口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退税,涉及报关单640份,退税金额2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