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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计划年内配齐法律顾问
2016-02-18 16:33:33
 

  人民网南京2月18日电 (朱殿平)在今年的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省长石泰峰提出,要加快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其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记者从江苏省法制办获悉,目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按照计划,该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年内将全部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近年来,依法治省成为江苏省委省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对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1月,省政府出台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确定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

  江苏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新建介绍,在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方面,该省已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网上行政监察、法制监督全覆盖,初步形成覆盖全省、上下联动、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在全国首创网上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众评价系统。

  此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是江苏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重点,省政府连续4年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去年,江苏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在部分市县和省级机关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和立卷归档试点工作,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为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高新建说,今年1月底,江苏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就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了安排:在2016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全部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依托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意见,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聘请一定数量的专家、律师协助法制机构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繁重任务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士作为法律助理,协助处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在该份意见下发后,江苏省政府率先垂范,成立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该法律顾问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和22名委员组成,他们将为省政府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高新建透露,这些委员中既有高校法学教授,还有各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和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相关具体工作规则正在由省法制办牵头拟定。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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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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