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2日电 面对南昌市房地产业持续下行态势,为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低成本,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南昌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日前,南昌市地税局、南昌市国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将南昌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普遍进行了下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发〔2015〕1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南昌市房地产实际,将开发项目位于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原)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由原来的24%调整为22%,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由原来的26%调整为24%,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由原来的7%调整为3%。
据测算,此次下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后,预计2016年全年全市税务部门将减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8亿元,惠及全市400余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南昌市地税局约减收企业所得税6亿元,南昌市国税局约减收企业所得税2亿元。(时雨 帅雪琴 倪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