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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共享优质师资?委员建议教师轮岗常态化
2016-01-25 15:00:49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月25日电 1月25日,海南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在海口开幕,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师资均衡配置问题,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民建海南省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深化海南省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轮岗建设的建议。

  《建议》认为,到目前为止,省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校际发展不均衡依然十分明显、教师轮岗政策没有得到认真执行、轮岗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差距过大、教师积极性不高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深化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建设,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校际联盟,实施片区内轮岗。在具体操作上,要尽量降低轮岗阻力,通过学区化管理改革、建立校际联盟,形成学校之间长期、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先划分小范围片区,片区内包括地理位置相近,教学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的几所公办学校,每个片区由一个中心校校长作为召集人,负责片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的人事关系由片区直接管理,片区内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的片区管理模式,教师校际轮岗主要在片区内的几所学校展开,也不会给教师生活上造成过多不便,教师对轮岗也比较容易接受,通过打通学校间壁垒,整体设计,组团发展,统筹教育资源,协调各种教育因素,打破名校对教师资源的垄断,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改革教师人事制度确保教师轮岗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理顺教师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可将中小学教师成为公务员编制,那么教育行政部门便可在其管辖范围内统一招聘教师、统一同级别教师的工资待遇,同时也有权要求教师接受政府规定的轮岗和调动安排,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国家人”。这样,教育轮岗就属于公务员的人事流动,具有强制性。在此前提下,学校就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调配,轮岗教师的权益也就有了法律保障。在关系理顺的基础上,对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两届或任满8年的均应交流;对于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必须强制在片区内学校轮岗交流,原则上在轮岗学校任教不低于6年,每年教师交流人数要达到专任教师编制数的15%。

  强化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师轮岗,并最大可能地调动教师积极性,政府应增加财政投入,全面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在提高工资待遇的前提下,规范一定区域内教师工资待遇,实现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同级别的教师同工同酬。在教师轮岗措施实施中,统一工资待遇、统一编制标准、统一招考聘用、统一考核办法、统一退休管理。无论教师如何交流调动,收入、待遇、职称等都不会发生改变。这样,便可实现不同区域、校际之间教师工资待遇均衡的目标,为教师轮岗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对自愿到偏远地区或片区外基础较差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要切实解决好他们在交流轮岗期间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并要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薪酬待遇、评优评先、子女入学等方面对他们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让他们“下得去”“留得住”,真正发挥作用,达到效果。(孟凡盛 实习生吴柯菊)

原标题:如何共享优质师资?委员建议教师轮岗常态化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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