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月24日电 (陈育柱) 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期间,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提出提案,建议粤闽两省就粤闽经济带建设联合向国家申报并争取获批,将其提升到与"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相同的国家战略层面。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提出《关于打造粤闽经济带的建议》。提案认为,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增长极主要是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泛长三角)与珠三角(泛珠三角)三个地区,其中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已纳入国家级区域战略规划,而作为中国改革开放重要引擎的东南沿海地区缺少国家级区域战略规划。因此,选择此时打造粤闽经济带,有助于继续发挥东南沿海改革优势,实现新常态下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大发展并向周边地区辐射。
提案认为,打造粤闽经济带具备有利条件。当前,粤闽两省处于多项国家战略的重要布局位置,两省凭借自身地缘优势在“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自贸区建设(福建:福州片区、厦门和平潭片区;广东: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及海洋强国战略等战略规划中均有国家级布局,享受优先优惠政策与先试先行的改革权利,这都是未来建设粤闽经济带的重要政策基础。
此外,闽粤两省地域相连、人文相近,对外开放较早,经济外向型水平较高,交流合作紧密,在交通区位、产业发展、人才交流、旅游文化资源等方面有很强的互补性和合作空间。其中,2014年厦深铁路顺利通车、梅大高速二期及东延线正式通车、天汕高速、汕汾高速等高速通道建成,缩短粤闽经济距离,“三小时经济生活圈效应”初显。
如何更好打造粤闽经济带?提案建议,粤闽两省应当在"打造粤闽经济带建设"问题上达成一致态度,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各自"十三五"规划,两省还需联合向国家申报并争取获批,通力协作,促成粤闽经济带建设的顶层设计,将其提升到与"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相同的国家战略层面来推进规划建设工作。
建设模式方面,提案提出,积极探索"第三方委托、粤闽两省共同批复、共同许可"的规划设计模式。建议由中央牵头、粤闽两省联席制或者成立领导小组,中央委派建设组长,两省委任建设专员,积极克服行政管理固有的时间规划与空间规划的矛盾,将规划执行主体下放至市县,必要时下放至重要乡镇;重点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的有效互动机制,政府简政放权、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建机制与良好政策环境营造的工作,鼓励并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到建设工作中,让市场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有效推动粤闽经济带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提案提到,未来粤闽经济带建设应发挥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作用,将其作为规划建设的重要抓手,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纳入"广州+N"珠三角范围一同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者纳入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扩展范围,促成珠三角与海西经济区的自然贯通。
粤闽两省都是侨务资源大省,两省在侨务工作以及侨务资源利用方面均具备丰富的经验积累。提案认为,未来粤闽经济带建设可以积极发挥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台商)、涉侨组织(侨联、致公党)、商会协会的优势,充分利用海外侨胞熟悉我国和住在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的特点,"以侨为桥",发挥侨民间公共外交的桥梁作用,引导侨商参与中国、粤闽两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实施"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