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22日上午9时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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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千龙网还将对8场代表团分团审议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广大观众、听众、网民收听收看。
市人大一年来审议通过水土保持条例等5项法规 同时紧盯落地进展——
市人代会将审议居家养老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居家养老法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引领和推动本市养老服务体制改革、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的重要法规。
据了解,明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专门增加审议条例实施情况这项议程,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进这部事关全市老年人福祉的条例贯彻实施,更好地满足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召开8次专题座谈会研究养老问题
2015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刚开始实施就开展检查,组织代表深入到街道、社区实地检查,委托市统计局和专业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同时,先后就“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召开了8次专题座谈会。执法检查组还实地检查托老所、日间照料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设施场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对城区和远郊区都有覆盖。检查组还就条例实施中养老服务设施、长期护理保障和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三个问题专门成立小组进行检查。
实地检查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
2015年7月2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石景山区检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面向高端康复医疗养老需求的八角街道英智康复养老照料中心和面向周边社区提供托老服务的乐龄养老服务站,召开座谈会听取石景山区有关部门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情况汇报。市人大内司委负责人表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刚刚实施两个多月,市人大就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是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2015年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市民政局检查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参加检查并讲话。检查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民政局负责人汇报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情况、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以及关于北京市养老(助残)服务数据系统建设情况的汇报。
建议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2015年11月22日,市人大公布了北京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最新调查结果:文娱体育活动、紧急通话设施或紧急救援服务分别以73.6%和79.6%的需求率列社区大众养老服务和社区特殊养老服务需求首位。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中调查发现的。检查发现,本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存在服务场所不足与闲置并存的问题,相当部分已建成的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床位闲置现象突出。
针对检查中了解到的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包括采用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土地的方式,降低运营成本,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要制定政策,对实力强、服务优、信誉好的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给予政策激励。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整合或建立信息平台,加大对社区现有闲置设施的调查、整理和信息收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和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解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把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整体能力和水平。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尽快出台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居家养老的政策措施,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社会之间、各项政策措施之间的有机结合。
其他工作亮点
三审院前急救条例
立法亮点
一年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了水土保持条例、统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5项法规;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进行了三审;对制定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修订全民健身条例、旅游条例进行了调研起草;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办法,修订预算监督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对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了预案研究;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开展了立法后评估。
去年7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条例草案》内容包括,今后院前医疗急救产生的医疗服务费将纳入医保,叫救护车也可以医保报销了。
《条例草案》还规定, 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之间应当建立联动机制。本市建设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组织、调度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提供服务;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统一的指挥调度机构,负责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的运营、管理。
去年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基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性质,政府应当在急救事业发展中承担组织领导、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因此,《草案修改稿》提出市政府应该制定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在对《草案修改稿》进行说明时提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对全市院前院内急救服务状况进行动态监控,组织、协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建立有效衔接机制,组织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供必要保障和便利条件,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之间建立联动机制。
去年11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草案修改二稿》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建设及运行标准等方面的服务规范进行了细化和补充。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利用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有偿的担架搬抬服务。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改进了法规审议方式,由专门委员会负责法规二审,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根据立法项目的难易,适当延长立法周期,将一些立法难度较大的法规的审议程序从“二审三通过”调整为“三审四通过”。据介绍,由于很多法规都涉及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不同主张和利益关系的难度很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经过了常委会三次审议,大家逐步认识到,解决本市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的急救资源不足、服务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体制机制问题。为此,法规将由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继续审议。
针对水污染和水环境的严峻形势,继续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全市水环境恶化的状况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存在管网建设滞后、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足20%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市政府制定了城乡结合部污水治理规划实施意见和新三年治污行动计划,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治理目标,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围绕保护规划落实等重点进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环境的关系、健全执法体制机制等意见和建议。市政府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新模式。
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如何改革科技大额专项资金的配置方式、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等提出了10余个问题。市政府准备取消2015年到期的大额专项资金,将其纳入一般性公共预算进行管理;2016年将全部完成大额专项资金改革工作。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