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1月20日电 19日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厅获悉,去年10月,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会同省环保厅对黔东南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并于日前向黔东南州反馈了督查情况。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黔东南州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初步构建了生态文明框架体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的要求,加大了运用新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大力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跨县界水质监测工作;加强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16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和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9座;农村环境保护和凯里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取得了一定成绩。
督察组同时还指出,黔东南还存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环境保护法》实施进展不平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产业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亟待规范、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完成难度较大、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工作需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这八大问题亟待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黔东南州要全力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各项措施和工程,加快实施清水江、都柳江、鱼洞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要加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逐步提升各县(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规范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指标在县(市)综合考核和党政干部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区域发展的引领和约束作用。(赵静 梁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