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月12日电(吴心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要求: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报告,总体得分为82.06分,达到良好程度。
据悉,2015年初,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受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上海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开展第三方评估。在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下,这是当前我国首次、首家对司法公信力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第三方评估的有益探索与改革创新之举。
“课题组吸收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优势,构建《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组建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第三方评估组,对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准确的评估。”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青向记者介绍。
评估发现,不同社会群体对上海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的评价存在一定差异:专业人员评分最高,为85.01分,其次是律师,为82.79分,再次是案件当事人,为80.63分,最后是市民,为79.81分。
根据评估得分指标比例显示,2015年,上海一中院司法公信力总体得分为82.06分,达到良好程度。其中,得到认同最高的是司法便民、司法透明度、司法民主,占总分比例均在90%以上;司法效率、司法形象得到较高认同,占总分比例在80%以上;司法公正、司法信任度、司法能力得到认同相对较低,占总分比例在80%以下。
调查显示,受访公众在案件执行效率、判后答疑机制、信访窗口对人民群众信访有效回应上与一中院提供的工作资料存在反向差异,即一中院认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但受访公众的主观感受和期待与法院工作存在一定差距。
例如,在判后答疑机制上,一中院工作数据显示判后答疑比例为100%,但受访公众对于判后答疑机制的主观评分(原始分)较低,市民为73.5分,专业人员为80.3分,律师为72.7分,当事人为69.8分。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刘力表示,“第三方评估报告经过充分论证,借助科学全面的数据表达形式,最终形成一套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指标体系,让司法公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我们将把这份报告作为检验我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参照,保持优势,改进不足,形成倒逼机制,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