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一男子原在某金融机构工作,后因不甘于挣固定工资而做起生意,却因经营不善,不仅花光积蓄,还欠下一大笔高利贷。为还欠款,该男子以一处房产抵押给多人,并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宅基地回迁协议书及房产证,抵押或售卖给他人,共诈骗220余万元。目前,该男子被牡丹警方逮捕。
据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孙某原是菏泽市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后因不甘于挣固定工资,从2011年做起了生意。由于孙某没有经商的经历,经营不善,不仅家中积蓄全部打了水漂,而且还欠下了一大笔高利贷。
孙某没有能力偿还,而债权人整日登门甚至到单位索债,为了还清债务,孙某决定铤而走险,以自己的一处房产分别抵押给刘某、马某等4人,合计诈骗80万元。
此后,孙某更加肆无忌惮,为了骗取更多资金,孙某通过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宅基地回迁协议书及房产证,以抵押或售卖等方式先后诈骗王某、崔某等8人合计140余万元。日前,牡丹警方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将孙某抓获。
近日,经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牡丹警方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