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1月7日电(吕绍刚 实习生 光子健)1月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又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SCIA)举行香港仲裁员聘书颁发仪式暨培训会。记者获悉,SCIA仲裁员名册中有146名仲裁员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
深圳市副市长陈彪介绍,深圳国际仲裁院作为改革开放和粤港合作的产物,成立以来受理的仲裁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涉及香港的当事人,香港法律界人士以及仲裁员、代理人和专家、证人等角色身份在深圳经济特区的仲裁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统计显示,2014年,SCIA受理仲裁案件838件,其中,涉及香港当事人案件占比60.5%。根据香港司法机构统计,2014年香港法院共执行中国内地仲裁裁决13件,其中,SCIA裁决的有5件,占38.5%,居内地仲裁机构之首。
SCIA理事长沈四宝指出,相较内地其他仲裁机构,SCIA具有两大特色,一是经深圳特区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法定机构管理模式;二是机构受理的涉港案件最多,且机构聘请的香港仲裁员也是最多。
据了解,推动国际仲裁及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仲裁中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律政司方面非常重视香港仲裁法律的改革,包括相关的配套,如仲裁机构的设立和人员的培训,同时也非常重视香港跟其他地方的合作。
“随着全球化和地域融合的协同发展,三边及多边协议的兴起,以及国家倡议的一带一路的构思,深圳跟香港在推动国际仲裁方面还有很大的合作空间。”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