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月6日电 1月5日,记者从万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为加快建设“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鼓励旅游企业开发客源市场,万宁市出台2016年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补贴办法,2016年1月5日起施行,设立八大旅游奖励,总奖金达2000万。
据介绍,八大奖项分别是旅游项目建设奖、旅游企业改造升级奖、网络营销奖、引进团队游客奖、引进会议奖、引进散客奖、设立分支机构奖、开发健康养生市场奖。
旅游项目建设奖和旅游企业改造升级奖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前;特色旅游饭店改造接待散客人数须在“万宁旅游奖励统计管理系统”中按月如实填报。网络营销奖、引进团队游客奖、引进会议奖、引进散客奖、开发健康养生市场奖须在“万宁旅游奖励统计管理系统”中按月如实填报。设立分支机构奖,租金及装修补贴开业即可申报;接待散客人数须在“万宁旅游奖励统计管理系统”中按月如实填报。
据介绍,本奖励办法仅适用于海南省内注册的旅行社、万宁市境内旅游企业(须为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和旅游项目投资企业,所指旅游项目包含旅游饭店、景区、乡村旅游点等接待游客的服务项目。(冯星)
链接:奖项
一、旅游项目建设奖
新投资建设的旅游项目本年度建成营业的,自投入运营之日起,三年市场培育期内,按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企业所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按市级所得的50%给予营销奖励金。
新投资建设的旅游项目,三年内每年实际投入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按银行贷款利息的60%给予补贴(实际投入不含土地取得费用和项目中非旅游服务设施投资,每家企业每年度贴息不超过500万元)。
新投资建设的旅游项目,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和五星级饭店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0万元;成功创建乡村旅游4椰级和3椰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
二、旅游企业改造升级奖
对2015年底前已建成营业的旅游饭店、A级景区本年度投入改造主题化个性化旅游产品,总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改造的银行贷款按银行贷款利息的60%给予补贴。
以上改造的企业,从低一级成功创建国家4A级或5A级景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500万元;从低一级成功创建4星级饭店或5星级饭店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300万元;将以接待团队为主的常规旅游饭店改造成以接待散客为主的特色旅游饭店,年接待散客1万人以上,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网络营销奖
旅游饭店通过互联网招徕散客,本年度达到1万人次以上且全市排名前5名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旅游景区(不含奥特莱斯)通过互联网招徕散客,本年度达到5万人次以上且全市排名前2名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
四、引进团队游客奖
旅行社引进境内环岛游团队游客入住万宁旅游饭店1晚(含1晚)以上,本年度总人数达5万人次以上,且排名前10名的旅行社,按照1—3名、4—6名和7—10名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等值旅游饭店客房奖励。
五、引进会议奖
旅游饭店引入会议团队入住万宁市旅游饭店2晚(含)以上且游览A级景区2个(含)以上,按4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本年度会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六、引进散客奖
通过“万宁旅游三亚集散服务中心”引进散客入住万宁市旅游饭店1 晚并游览2个(含)以上A级景区,本年度总人数达到5万人次以上的,按30元/人给予交通补助,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七、设立分支机构奖
旅行社在万宁市内设立分支机构,营业面积达50㎡(含)以上,给予设立分支机构租金和装修补贴10万元;本年度引进散客在万宁市旅游饭店住宿1 晚并游览2个(含)以上A级景区,总人数达到5000人次(含)以上,按30元/人次给予奖励。
八、开发健康养生市场奖
健康养生机构引进养生养老旅游度假游客连续入住万宁市旅游饭店10晚以上,本年度达到2万人天以上的,按10元/人天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本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