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一级保护区里的码头
人民网武汉1月1日电 (张婵、金雨蒙)2015年12月30日,环保部在其官网上宣布,将对黑龙江、江西、湖北的3起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
据环保部介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11个码头,长航204基地码头距离取水口仅200米,检查时个别码头仍在进行采砂作业。武汉辉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保护区内新建渣土水运专用码头,环保部门于2015年5月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报请政府责令关闭,直至现场核查时,该码头仍未拆除清理。
环保部要求湖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该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据武昌区环保局总工程师孙凯介绍,武汉辉腾达建筑公司在保护区内新建的渣土水运专用码头已于2015年5月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关闭,目前码头上遗留的传输带等原有设施还未清理。而长航204基地码头和沙码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早在取水口设立之前,这几个码头就已经建成,拆除搬迁工作比较复杂。目前武昌区政府正就取水口附近码头搬迁和拆除工作起草方案,确保水源地饮水安全。
据悉,余家头水厂生产能力达到30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东至梨园、东湖风景区、卓刀泉,南至珞狮路、南湖、石牌岭,西到中山路、三层楼,北抵余家头、杨园、徐东路。供水面积约56.4平方公里。
原标题:湖北一水源地建11个码头 被环保部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