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报道,韩国釜山高等法院7月30日就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在二战时征用5名韩国人在日本广岛的工厂和造船厂从事强制性劳动一案作出判决,判三菱重工业公司赔偿每一位原告8000万韩元(约700万日元)。这是自2012年5月以来,韩国法院第三次对日本企业强制征用的韩国劳工案作出赔偿的判决。对此,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发表谈话说,日本政府对于韩国法院的此类判决无法容忍。
釜山高等法院在30日的判决称,1944年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在战时强制在首尔征用这5名原告,并在广岛的工厂和造船厂从事非人的强制性劳动,同时还遭受了原子弹爆炸的袭击。因此,认定三菱重工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一起诉讼已经持续多年,5名原告劳工均已经去世。其家属继承原告权益,继续向釜山高等法院起诉三菱重工业公司。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针对此一判决,在30日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日韩之间有关财产请求权已经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完全予以了解决。假如这样的判决还继续出现的话,我国是无法容忍的。”
菅义伟还说,本月10日,首尔高等法院对于新日铁住金(旧日本制铁公司)也作出了类似的判决,新日铁住金公司已经向韩国最高法院提出了上告,上告的手续已经在30日履行完毕。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