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诉讼追索海外文物第一人
[ 2007-08-29 17:11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2007年6月22日,“追索洛阳龙门石窟佛首案”在洛阳中院立案。当立案庭那个漂亮的女书记官撕下缴费通知书的一瞬间,刘洋感觉脑子里的血直往上涌。站在河南省洛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子里,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五年来的奔波,终于有了回报。

刘洋,北京京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他是中国首个以个人诉讼名义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人,追讨的目标是流落在海外的两颗佛首。

“我就是原告”

立案后一个月,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京剑律师事务所见到了刘洋。狭小的办公室不足10平方米,桌上蒙着薄薄一层灰尘,散乱地堆放着一些文件。52岁的刘洋微微发福,不像正襟危坐的律师,倒像热情健谈的商人。

这个诉讼对刘洋来说,并非职业行为。他不是诉讼代理人,他就是原告。

今年年初,与中美收藏家协会的朋友聊天时,刘洋得知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一个收藏交流会上,有个西班牙裔美国人得意地说,上世纪30年代,他的先辈曾来到中国,仅以两块大洋的代价,就唆使当地农民,从无人看管的龙门石窟内窃取了两颗佛首,后辗转运到美国。由于无处摆放,这两颗佛首长时间丢弃在自家院子里。这名美国人希望对 佛首价值进行鉴定,委托有关机构出售。

听到这个消息,刘洋眼睛一亮:这不就是自己苦苦寻觅五年的目标吗!

刘洋在社会上的身份是律师,但他心里清楚:自己首先是文物爱好者。这个爱好不仅是心里想想,而且付诸行动。

上世纪80年代,他在新疆求学时,常骑着自行车,到农村收集古物。他看到断首残肢的雕像,斑驳离落的壁画。“文物界有个最让人伤心的说法:殷墟虽在,但看甲骨文却要去日本;敦煌依然,但敦煌学却在国外。作为一名收藏爱好者,我更能体会流失文物的痛苦。

“那时候看到这种场景,我会忍不住用手捂住眼睛,尽管后来我信奉基督,但在这一点上我却永远学不会宽容。”祖宗的遗产在海外漂泊,成了刘洋心头难解的一个结,越结越紧,越结越深。

怎样才能解开心结?刘洋想到了自己最熟悉的工具——法律。

2002年,刘洋意外发现了用法律追讨流失文物的可能性。“一个英国朋友告诉我,埃及一位执业律师为了追讨本国流失的文物,以个人名义起诉大英博物馆。这给了我很大启发:同样身为律师,别人能做的我为什么不能?而且我还是个收藏家,对这一领域更为了解。”刘洋说,好像是冥冥之中注定,他决定发挥自己的专长,追索流失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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