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提案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是否真正得到了吸收和采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对记者说。
2003年至2007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办理提案136件,其中,单独办理76件,会办60件。承办的提案集中在道路交通安全、队伍建设、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交通管理局积极吸纳政协委员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在研究制定年度全国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工作时,将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议制度化,以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在完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方面,吸纳了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等方面的建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修改76条工作。2007年7月修改工作启动后,交通管理局参加了3次全国人大内司委、7次国务院法制办召集的相关部门研究修改意见的会议,并分别以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名义正式函告国务院法制办对76条修正案(草案)和复核函的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二次审议工作,促使76条修正案的不断完善和最终通过发布。
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积极吸纳关于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加强公路秩序管理等方面的建议。一是深化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超速、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型,夜间、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以及危险路段的管控,保障道路行车秩序。三是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危险路段整治,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是配合财政部、保监会等部门,研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五是指导各地交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进一步排查和完善高速公路限速标志,依法按照分车道、分车型限速的法律规定调整限速标志,提高高速公路整体通行效率和车辆利用效率。
在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方面,吸纳关于提高考试质量,加强车辆号牌、警(军)车管理,治理车辆外挂,保障残疾人驾车权利等方面的建议。一是建立部、省、市、县四级业务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立车管违规业务网络监控及通报制度,严肃查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违规违纪行为。二是积极推广、普及科目三路考仪,提高驾驶员考试的科技含量和监控力度;与交通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换制度,健全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和事故倒查、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加强对驾驶人的监管。三是与总参、总后等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落实军车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对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军车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录违法和事故情节,交由军队各大单位军事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处理情况。同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共同推进抄告制度的落实。四是与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制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配置、辅助装置和安全标准,以及有关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培训、考试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推动符合条件和具备能力的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进程。(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