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消防法修订草案
公安部消防局总工程师朱力平指出,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7年,消防局承办全国政协委员提案30件,与政协委员联络70余次。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消防局加强了与政协委员本人的联系与协商,实行了事前、事后沟通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电话、信函等方式,直接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消防事业的改革发展。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提案,消防局吸纳了丁瑜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关于加大消防法处罚力度的建议,在消防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吸纳了马明哲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关于建立公众营业场所火灾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提案建议,在消防法修订草案中设立了“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专门条款。消防局吸纳了董经纬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的提案意见,制订了关于完善公安消防部队重大疾病和伤亡保险制度的工作计划,正在积极协商财政部、民政部予以实施。
对于王东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和规范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的提案,消防局把它纳入正在制定的《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于2005年2月以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名义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