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废之间】
孙志刚之前,收容遣送20年,不是没有过争议。
即使是在体制内,对于该制度的质疑也早已存在。1997、1998年,民政部曾邀请专家召开过两次会议,研究该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出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应邀到会。当时他和其他几位与会专家就指出,一项本意是社会救助的制度演变成了治安管理制度,“收容已经失控,比较可怕”。
2000年前后,由收容引发的悲剧开始陆续见诸媒体报道。湖南涟源市收容遣送站原党支部书记郭先礼目睹其中怪现状后拍案而起,向媒体实名披露收容站违规以收容之名行创收之实。从1996年到2002年间,该收容站利用扣人索钱的手段,从一万多名农民身上非法获利320万元。
民政部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承认,在所有被收容者中,真正属于救济的对象不到15%,而其中的绝大部分,是拿不出“三证”的城市流动人员。
实际上,就政策层面而言,政府部门从未停止过对收容遣送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勉力缝补。因此出台的有关配套政策,甚至具体到如何在生活细节上优待被收容者。
例如,财政部、民政部和公安部在1992年就曾经联合发布文件,对收容遣送过程中涉及的经费问题予以规范,不得向被收容遣送者伸手要钱。
广东省也曾有意出手斩断收容遣送环节的利益链条。2002年2月,广东出台《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这部本有可能“救命”的法规明确指出,“收容遣送机构不得向被收容人员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但次年,平面设计师孙志刚还是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一纸政府法规,无力担当一个27岁的年轻生命。
收容遣送20年,形似一条高开低走的股市K线图,渐滑渐远渐失信。
转机出现在孙志刚事件之后。2003年6月16日下午,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姜明安等五位国内著名的法律专家,受邀走进位于西城区文津街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进行一场重要的论证会。会议的主题正是关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存,国务院法制办几位主要领导均到会。
“大家很快达成的第一个一致意见就是:这项政策不再是修改的问题,而应该立即废止!”姜明安回忆说,大家都是临危受命,所以那天的发言也都比较放得开,气氛很活跃,对于学者提出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的领导们表现得非常重视,逐条做了记录。
众人达成的共识还有:立法的主导思想应该是救助,被救助者应出于自愿而非被强制,救助机构不得收费等等。但也有意见分歧。姜明安提出的“应允许民间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立法建议,未被采纳。
4天后,旧法被神速废止,新政出台。
姜明安将这一变革归于三个原因:孙志刚事件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学者提出的违宪审查,在法律层面予以推动;同时,政府高层酝酿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已久。
知悉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孙志刚的父亲老泪横流:“外出打工的孩子,以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湖北家乡的一面黄土坡上,孙志刚长眠在那里。他的墓志铭说: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