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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07-09-26 17:51

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三个“更加注重”事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纪委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好、执行好党的纪律。首先,加强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党内各项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其次,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再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今年5月,中央纪委出台《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八项禁止性纪律要求。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是明确纪律界限,使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和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还提出在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可以从宽处理。这是为了给有问题的同志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作风建设,既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借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敛财以及岗位调整、住房变动等方面出现的违纪问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规范公务接待、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等规定,坚决纠正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现象,教育党员干部讲操守、重品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纠风工作重点,继续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推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改革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动力。必须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体制等改革。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针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暴露出的问题,当改则改,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制度,敢抓敢管,积极营造全党和全社会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纪委要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监督的重点是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民主是监督的基础,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保证党员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认真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从严治党,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查办违纪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各级纪委要注意分析排查线索,对重点案件抓住不放,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腐败分子,要加大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继续治理商业贿赂,既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查办案件,既要坚决,又要慎重,务必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

(来源:人民网 作者:田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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