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事件警示国人 中国国家安全面临新题
[ 2007-02-09 09:49 ]

国家的保护能力并不是无限的

从派出专机撤侨到全力营救被绑架人质,从提供领事服务信息到全力维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中国政府在保障公民海外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然而这种保护又不是万能的,无限度的。

中国驻俄外交官吐尔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的领区面积将近300万平方公里,领事部只有两人专职负责。中国公民在赤塔遇害,如果要坐火车需要好几天才能到现场,有的是一周才有一个航班,根本没有人手、没有时间去现场。领馆除了从俄官方获得一些信息之外,还依靠当地侨领获得情况,进行协调。

李伟说,相比而言,中国人在海外面临的安全风险还是相对较低的。中国去年出境人次大约为3200万。出国人次增加,安全风险也必然会增加。在保障中国公民安全方面,国家保障的重点是官方派出机构,而对在海外的公司、个人,国家不可能大包大揽。李伟说,保护海外的中国公民安全,从国家层面来说,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案;从公司角度看,一定要把安全成本纳入投资计划中;从个人来看,一定要加强风险意识;最后就是各方面都要加强与驻在国的合作,依靠当地的政府、民间组织、部落等各方面力量,保障自身的安全。

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国人确实对使领馆期望值过高。有些人认为,驻外使领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保护国人的利益。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五条第一款,领事职责是“于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个人与法人’的利益”。因此,领事保护的前提是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而国际法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主权原则。一国领事官员提供领事保护也要依驻在国法律行事,不可能无所限制。

由此可见,如果能够在出国之前做好准备、提高保护意识、正确了解当地法律,部分海外中国人所遇安全事件可以避免,而另一部分如某些中东国家等发生的安全事件则仍属于无法预料与预期。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需要走出去,回到改革开放以前的状态了。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中国与世界的交流势必更加频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建立起一种开放的国民意识,去看待海外国人安全事件,既要加强防范,又不要风声鹤唳,关键是将可避免的损失降到最低,这需要所有走出国门的中国公民与外交部门的共同努力。

(作者:席来旺  石华 李宏伟 区陆 编辑:王晶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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