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打出头鸟,南京武汉“加名税收”遭质疑
据报道指出,近日南京地税局通知,从23日起“交件”办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须征收3%契税,具体的计税方式为“按双方约定份额的评估价格×契税税率3%”,如没有约定,则按双方各占50%来划分,即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加名须缴1.5万元的契税。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网络舆论一片哗然,多为质疑购房加名收税。
与此同时,记者从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武汉对婚前房产证加名按“赠与行为”对待,按加名方取得房产份额征收4%契税。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公证费用是根据房子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70元。对于“加名税”问题,武汉市地税局不愿接受采访,含糊地表示,对婚前房屋加名征收契税并非才开始,一直以来都在这么做。高于一些地方的征收标准,是因为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武汉市的做法合乎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暂时还未接到其他通知。
对这一地方政府行为,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在其微博上留下4个字“生财无道”。有观点认为婚姻法新解释的出台,本来是为了淡化婚姻中日渐浓郁的功利色彩。这下可好,俩口子对于婚前财产都还没有掰扯清楚,反倒来了个“第三者”插足,“横刀夺利”。难道真如网友戏谑的那样,此举是为“加名潮”设置门槛,好让人因为高额税金放弃加名,“力促家庭和谐”?另有人表示:“具体在‘婚前房产加名征税’中,尽管税务部门一再强调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但百姓终有‘空降’之感。南京税务机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收加名税请示了领导,领导一个电话就同意了。没有书面通知没有执行细则,一个口头通知就搞定了‘合法性’,无论如何这都让百姓感觉‘言出即法’的作风过于浓厚。在老百姓的认知里,征税是一项很严肃的事情,一般都需要广纳民意乃至全民公决,一个税种的开征没有任何缓冲余地说征就征,无论如何百姓都会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个别网友解读“趁火打劫”为“良苦用心”。“都说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不讲人情,要求加名字的多了起来,税务局赶在这个节骨眼上宣布征税,其实是在委婉地劝阻人们别加名。”有网友对此观点进行直接反驳:“以一笔不小的税费‘委婉地劝阻’不要加名,从而‘力促家庭和谐’?《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已经将婚姻关系‘物化’了,单凭3%的契税就能阻挡住非理性的加名潮吗?你信,反正是我不信!”。
若“加名税”成真,娶老婆成本岂不是又高了?
《新婚姻法》新释(三)本来就被舆论认为降低了夫妻间的感情温度,“婚前房产加名征税”再次将夫妻双方置于市场中两个陌生人的角色,传统的亲情伦理进一步受到挑战。不少网友说,“如果男方心疼钱不给老婆加名,女方又该说男方不够爱她了,为这事吵架的人肯定少不了。”夫妻感情的深浅,似乎也要靠这赤裸裸的“加名税”得以证明了。
“加名税”若普及成真,的确会为想娶老婆的男人们添加不少烦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中感情成分为主显然已经被财产等物质的成分为主所代替。人们不会因要征收1.5万元的“加名税”而放弃100万元房产的一半产权。对于婚姻对象,特别是要求加名的一方来说,“加名税”你收或者不收,加名都是必须的。
有人感慨说:“要娶老婆先加名,加名还得付万金,本来娶老婆就是花钱的事,以后娶老婆成本又高了。一、男方婚前购房已经缴足税款,婚后加女方名,征收3%赠予税,男方的资产收益同时缩水,是否应该象增值税那样退税给男方呢?二、婚前只付了首付按揭购房,婚后按现在的婚姻政策,你不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谁愿意和你一同偿还贷款,难道这样要为虚幻乌有的资产缴税?”
根据国税局的回应,虽然“加名税”在短期内还不会全国普及,但无风不起浪,人们都已经因为个别地区的加名税收举措而凌乱了。在愤愤之余,人们也在积极地想着应对之策。正如媒体评述的那样,这是一种揪心的纠结,悄悄撕扯着中国人婚姻神经。但凡社会变革,必然伴有阵痛。不管如何,这场社会大讨论很快就会过去,而“超刚需”的婚房需求,并不会因此而降温,离婚率也并不一定因此而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