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菏泽一市民花光积蓄买二手房 实际面积比证上小14平米
房地产测绘大队出具了2号楼2室的分层分户平面图,而这份平面图显示的却是:房屋建成于1993年,面积仅为60.93平米。(视频截图)
何女士在缴纳燃气费、水电费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小问题,交费地址是2号楼2室,3号楼变成了2号楼。(视频截图)
齐鲁网12月20日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菏泽市牡丹区居民何女士两口子都是普通职工,积蓄不多,为了解决居住问题,因此,在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本来就不大,建筑面积还不到75平米。可是等他们入住后却发现,房子面积缩小了14平米,而且房龄也一下老了5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9月,何女士通过一家房屋中介,以29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位于菏泽市区曹州路信息工程学校家属院的二手房。很快,菏泽市牡丹区房管局为何女士办理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显示,房屋地址为这个家属院的3号楼2室,建筑面积为74.91平米,房子建成于1998年。
但是入住不久后,何女士在缴纳燃气费、水电费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小问题,交费地址是2号楼2室,3号楼变成了2号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何女士立马找到了房屋中介。
中介说,可能是物业把楼号标错了。这个解释并没有打消何女士的疑惑,她随后来到牡丹区房管局进行查询。这一查询,对于何女士来说无异于来了个“晴天霹雳”。
3号楼2室的房屋产权竟然有两个“主人”,一个是何女士,另外一个是姓董的一个人。而何女士现在所居住的2号楼2室,房屋信息上“户主”一项却是空白,这个意外的发现着实两口子惊着了,难道自己被人骗了?
何女士房产证上所对应的房屋位于她实际入住房屋的南侧,不同楼号,不同单元。在发现房屋产权信息与自己所住房屋不符后,何女士让牡丹区房地产测绘大队出具了2号楼2室的分层分户平面图。而这份平面图显示的却是:房屋建成于1993年,面积仅为60.93平米,与房产证上的信息相比,不仅面积小了近14平米,房子也老了5岁。
自己花尽积蓄买的房子,莫名其妙少了14个平米,这无论换成谁都接受不了,那么,到底是房产证上的信息出了错儿?还是何女士买错了房呢?这消失的14平米,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呢?
12月14号,记者与何女士一同来到菏泽市牡丹区房管局。说明来意后,房管局工作人员调取了何女士房屋产权的所有信息。记者发现,这套房子为房改房,最初的业主为张某,2013年,张某把房子卖给了何女士的上任房主汪先生。
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由于张某提供了错误的房屋信息,才导致房产证出现了错误。虽说业主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房管局在为他们办理过户的时候,难道就没有进行核实吗?这位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这个楼已经在2012年测绘完了, 也就是说电脑上已经有这个信息了。汪某来申请的时候,他申请的又是3号楼,所以房管局输图的时候,就不用上现场去了,就已经有数据了,不用再采集数据了。
原来,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何女士所买房屋才莫名其妙少了14平米。多付了14平米的房款,再加上5年的房屋折损,何女士感觉很亏,不过事到如今,房子是没法更换了,何女士只想修改房屋信息,讨回自己的损失。那么,在这件事情中,谁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相关各方,又都是怎样一个态度呢?
房管局表示会修改房屋信息,但至于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并没有作出回应。而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说,房屋信息出现问题,他们能做的就是积极与原房主协调。而上一任房主汪先生也表示,何女士提出的6万块钱的损失赔偿,他是不会承担的,他只愿意退个三五千,多了就没有了。
那么,何女士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几方到底谁的责任最大呢?有律师认为,这里面,牡丹区房管局显然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
编后:房的时候,各方一个比一个积极,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却一个比一个躲得快。何女士这房子买得可真是够憋屈的,希望这个事儿能早点有个结果,该承担责任的就承担责任,逃避是办法吗?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