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发商逼迁扔礼炮炸伤10岁男孩 嫌犯当庭无悔意
4月8日小国恒接受抢救的情景
10岁男孩国恒正在租住平房中熟睡,突然被扔进屋内的礼炮炸伤。事隔8个月后,12月17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小国恒虽然没有前来听审,但他表示长大要当一名警察,“专门抓这些害人的坏人。”
事情 10岁男孩被礼炮炸伤
刘文平和妻子陈燕带着10岁的儿子小国恒从河南来沈打工已有10年,一直租住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清乡宁官村王恩石的两间平房内,每月房租400元。
4月8日2时50分,随着一道强光划破黑暗,鞭炮破窗而入,掉到炕上发生爆炸,正在炕上熟睡的小国恒身体多处被炸伤。随即,小国恒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事后,刘家人在院里发现了两个“开天雷”的礼炮盒子。
4月10日,沈阳市公安局披露,经过45小时工作,警方将潜逃到盖县躲藏的犯罪嫌疑人刘树彬(男,53岁)、王源茂(男,36岁)、刘勇(男,38岁)抓捕归案。随后,刘树河(男,58岁)、赵振豪(男,29岁)、韩锋(男,40岁)三人相继落网。
12月17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证实小国恒被炸伤案确与相邻的连泰美域小区开发商沈阳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经证实,刘树河系沈阳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刘树彬、赵振豪均系公司投资人,韩锋系公司保安。
真相 扔鞭炮伤人全为“逼迁”
检方指控,2月份,刘树彬、刘树河、赵振豪合谋,由刘树彬负责实施,以泼油漆、打弹弓等形式对连泰美域小区东侧拆迁范围内的王金莎、王恩石等人住处进行破坏、恐吓,逼迫王金莎、王恩石等人搬迁。 3月至4月间,刘树彬纠集韩锋、王源茂、刘勇,多次在凌晨对王金莎、王恩石住所泼油漆、粪便,打砸房屋玻璃、大门及车辆。刘树河虽没有参与,但先后两次提供了25000元资金支持。赵振豪虽然没有实际参与,但参与了合谋,并帮着购买工具。
4月5日起,刘树彬一连三天和王源茂、刘勇在自家吸食冰毒。吸完毒品后,刘树彬、韩锋、王源茂、刘勇驾车来到王金莎、王恩石住处,随意投掷点燃的礼炮,将在房屋内租住的小国恒炸伤。经鉴定,小国恒右侧血气胸致肺蒌陷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双耳中度听觉障碍损伤程度轻伤一级,全身烧伤为轻伤二级。
庭审 罪名赔偿金额成焦点
检方认为,刘树彬、刘树河、赵振豪、韩锋、王源茂、刘勇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同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应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刘树彬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对此,小国恒辩护律师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龙提出异议,认为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并追诉六名被告寻衅滋事罪。张建龙称,六名犯罪嫌疑人向王金莎等人住处随意投掷点燃的礼炮炸伤小国恒时,王家院里共有9家住户约30人,礼炮扔进院里,礼花随意发射,可以伤害到任何人,伤害对象不特定。犯罪嫌疑人身为成年人,明知危险性,主观上对人员伤亡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
另外,自2008年开始,刘树彬等人所在沈阳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不停地采用泼油漆、粪便,打砸玻璃、损毁车辆、破坏卷帘门、投掷燃放的鞭炮、礼炮等方式对王金莎、王恩石等人住处进行寻衅滋事,仅王金莎报警就多达30次,有报警记录达19次,并造成财物、人员损害,应追加寻衅滋事罪。
此外,赔偿金额也成为庭审焦点。受害人提出了民事赔偿280万元诉讼请求,而刘树彬等人表示只能赔偿30万元。经过多次调解,受害人将索赔金额降到了80万,但双方仍无法达成协议。
现状 男孩立志当警察抓坏人
因为是熟睡中被炸伤,至今,小国恒仍对夜间产生恐惧和不安,不敢闭眼睡觉,不敢独自入睡,夜间稍微有一点响动都会惊醒。陈燕透露,知道17日开庭,小国恒一直吵吵着要来看看这些犯罪分子,他们怕伤害着孩子,所以没让来。
庭审中,看到刘树彬等人对孩子受伤无动于衷,气得小国恒母亲陈燕当庭掏出国恒受伤时的照片,“你们看看,孩子都让你们给害成什么样了,你们还这样!”经主审法官杨松许可后,照片被出示给刘树彬等六人,可刘树彬等人并没有对此表示一丝歉意,气得陈燕说不出话来。
面对伤害自己的疑犯的冷漠,小国恒恨得咬牙切齿,“真想让他们也感受一下我的痛苦……等我长大,我要当警察,把这些害人的坏人都抓起来,不让他们再去害人。”听着儿子的话,刘文平和陈燕泪流满面……
(来源:沈阳晚报)